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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
生育登记知识问答
发布日期:2017-03-29 浏览次数: 字号:[ ]

1、生育登记的范围

    答:两孩以内生育登记,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二孩要符合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

2、一、二孩已经出生的,能办理生育登记吗?

    答:可以办理,提交已出生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3、已生育子女为双胞胎,能够申请二孩生育登记?

    答:不可以,生育登记计算的是孩次。

4、女军人和大学生在网上能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吗?

    答:不能,必须现场登记。

5、再生育行政确认的生效的时间?

    答:再生育行政确认是2016年3月24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只能从2016年3月24日以后生育才合法。

6、夫妻均为中国公民,已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已经加入外国国籍还能申请三孩吗?

    答:不能。中国公民应遵守中国法律。根据公安部《关于有关国籍认定问题的复函》,此孩仍按中国公民管理。

7、符合再婚生育确认条件的,适用离婚复婚夫妻吗?

    答:不适用,复婚不是再婚。

8、育龄夫妻生育子女数计算。

    答:育龄夫妻生育子女的数量,是指该夫妻曾生育(包括收养,以下相同)并现存活的子女数量之和,包括生育后送给他人收养的子女。育龄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再婚的,其子女数按再婚前后双方累计生育并现存活的子女数计算。

9、独生子女证的办理条件

          答:子女在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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