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语言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法
北京语言大学医疗证管理办法
1.新调入、调离人员办理公疗手续时,请持人事处人员调动通知单到校医院办理相关手续。
2.在校内就医时必须出示本人医疗证(身份证、校园一卡通),否则按自费处理。
3.医疗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查实,将收回医疗证并予以发生金额5倍的罚款,停止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半年。
4.医疗证须妥善保管,一旦丢失,立即到校医院挂失,并持单位介绍信及时补办。
5.医照人员丢失医疗证按医照人员就医证件管理办法办理。
6.本校职工新出生婴儿请及时到人事处劳资科办理儿童统筹证。儿童统筹证超过有效期者,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