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语言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法
异地就医办理流程
异地安置的人员可以选择当地一家乡级(含)以上基本医疗定点机构就医,就医前需到公疗办(校医院309)办理异地就近医院登记,异地就医发生的费用按照《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扣除自付或自费部分。具体流程如下:
1、领取并填写北京市公费医疗审批单(此表一式两份)。
2、审批单需盖异地所选医院章。
3、盖完异地所选医院章后,由本人签字交回公疗办,并注明申请期限,最长期限为一年,期满一年后需重新申请。
4、审批单由公疗办主任签字并在医保中心备案后,即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