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语言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法
离、退休人员选择就近医院、社区医院管理办法
1、按照北京市京医保发(2005)29号和京劳社医发2007)52号有关公费医疗的相关规定,离退休人员除本单位确定的合同医院(北医三院)外,可在家庭住址附近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一所就近医院,住校外(校内离退人员统一选择校医院为社区服务医院就医)离退休人员还可以选择一家社区(站)就医并按照公费医疗有关规定报销门诊、急诊和住院的医疗费。
2、选择的就近医院及社区医院无特殊原因一年内不得变更。需要变更的人员请于每年的10月8号至11月30日上报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公疗办),11月底公疗办上报医保中心后不再做变动。新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在退休后可选择一家就近医院,选择的当日即可生效。
3、为方便校外人员办理变更手续,可以电话通知公疗办,电话号码是:010-82303218。因变更及选择就近医院要进行登记备案,所以待本人有时间时到公疗办办理签字确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