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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针对雾霾的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16-12-05 浏览次数: 字号:[ ]

    目前我国现行的治理大气污染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地方政府对本辖区的大气污染问题承担责任。

 

    空气具有流动性的特点,空气污染具有区域性特点,雾霾的治理需要区域联防联控,因此必须建立健全雾霾治理的法律法规,构建跨行政区的联防联控制度,共同治理雾霾。雾霾的治理是一场持久战,政府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在治理的雾霾过程中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同时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止类似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针对大气污染的防治问题,提出了十个方面35项措施,被业界称为最严厉的大气污染治理政策。“大气十条”只是用政策“紧箍咒”加强环境治理的第一步。自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迅速行动,定目标、建机制、强监管,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上迈出了新的步伐,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认同。但大气污染是长期积累形成的,必须充分认识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不懈付出努力。要立足国情、科学治理、分类指导,以雾霾频发的特大城市和区域为重点,以PM2.5和PM10治理为突破口,抓住能源结构、尾气排放和扬尘等关键环节,不断推出远近结合,有利于标本兼治、带动全局的配套政策措施,在大气污染防治上下大力、出真招、见实效,努力实现重点区域空气质量逐步好转,消除人民群众“心肺之患”。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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